药品信息

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400mg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英文名称:Ibuprofen Sustained Release Capsules

汉语拼音:Buluofen Huanshi-Jiaonang

【成份】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规格】

0.4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不良反应】

1.一般为肠、胃部不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肠胃气胀、便秘、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头痛、耳鸣、氨基转移酶升高、头晕、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偶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在肾功能损伤患者、心力衰竭患者、肝功能障碍患者、服用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中,发生肾毒性的风险最高。通常在停止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后恢复至治疗前状态。
4.
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等情况,应停药并立即就医。
5.
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 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极罕见肝病、肝功能衰竭、肝炎。
6.
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极罕见哮喘和支气管痉挛加重。
7.
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死和卒中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8.
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禁忌】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鼻炎、血管性水肿等过敏反应的患者。
4.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治疗。
5.
既往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禁用。
6.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
重度心力衰竭患者或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严重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3.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4.
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拒绝或吮吸缓释胶囊,因为这样会破坏其缓释作用。
5.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阵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因为服药期间饮酒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至溃疡的危险。
7.
有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或支气管哮喘者及过敏性疾病的患者、肠胃病患者或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和克隆氏病)的患者及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的患者、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等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已确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外周动脉疾病和/或脑血管疾病患者、已被告知有动脉狭窄(症状包括运动时小腿疼痛或小卒中)的患者、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型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疾病的患者。
8.
计划怀孕的妇女应慎用,因布洛芬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有可能削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药后具有可逆性。
9.
本品仅适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
10.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11.
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2.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或出现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就诊。
13.
本品中含有蔗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缺乏症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14.
如服用过量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
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布洛芬可抑制小剂量阿司匹林的抗血小板作用。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小于75毫克)的患者,请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3.
与肝素、双香豆素类(如华法林)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合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与丙磺舒、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6.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
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同用时,易感个体肾功能降低,还可减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排泄并使血药浓度增高。
8.
与糖皮质激素、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映的风险。
9.
与环孢霉素同用时,可增加肾毒性的风险。
10.
当与强CYP2C9抑制剂合用时,尤其在高剂量布洛芬和伏立康唑或氟康唑合用时,应考虑降低布洛芬的服用剂量。
11.
与锂同用时,血浆锂水平可能升高。
12.
与喹诺酮类抗生素同用时,有增加惊厥的风险。
13.
与奇多夫定同用时,在HIV(+)的血友病患者中可增加关节积血和血肿的风险。
14.
如与其他药物同用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贮藏】

25以下,密封保存

【包装】

PTP铝箔/ 聚氯乙烯 / 聚偏二氯乙烯硬片泡罩,每板8粒,每盒3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局颁标准YBH08202004;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号2004B02417;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号2009B02055;《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062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51201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庄道澄州路口

邮政编码:300163

传真号码:022-24700532

服务热线:400 991 1165

公司网址:www.tskf.com.cn

邮箱:cn.customer-relations@gsk.com 

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号2009B02005

扶他林®乳胶剂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

商品名称:扶他林®

英文名称:Diclofenac Diethylamine Emulgel

汉语拼音:Shuanglüfensuan Eryi’an Rujiaoji

[成份]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作用类别]

本品为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规格

20克: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1.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2. 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禁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对异丙醇或丙二醇及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3. 妊娠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 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 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 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 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本品中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 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份可穿透皮肤达到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使炎性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贮藏]

密封,30以下保存。

[包装]     

铝管包装。20/支,1/盒;20/支,2/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7402009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291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4 02 20

[生产企业]

委托方: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1

邮政编码:102200

电话号码:8008101555

传真号码:010 65057099

受托方: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国家健康基地辉凌路8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百多邦®莫匹罗星软膏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莫匹罗星软膏

英文名称:MUPIROCIN OINTMENT

汉语拼音:Mopiluoxing Ruangao

【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20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3350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亲水性软膏。

【作用类别】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例如:脓疱病、疖肿、毛囊炎等原发性皮肤感染及湿疹合并感染、不超过10厘米x10厘米面积的浅表性创伤合并感染等继发性皮肤感染。

【规格】

2%

【用法用量】

本品应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必要时,患处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3次,5天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不良反应】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偶见对莫匹罗星或其软膏基质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肿胀(有时出现在面部或口腔,严重者可引起呼吸困难)或虚脱。已有报告显示莫匹罗星软膏引起全身性过敏反应,但非常罕见。如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去医院就医。

【禁忌】

对莫匹罗星或其他含聚乙二醇软膏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 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 本品辅料为聚乙二醇,大量聚乙二醇可能引起肾损害,因此当皮肤大面积破损,特别是合并肾脏疾病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4. 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

5. 本品请勿用于身体插管处附近的皮肤。

6. 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

7. 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

8. 孕妇慎用。

9. 哺乳期妇女慎用,尚不清楚本品的成份是否可进入乳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

10. 使用本品前、后应洗手。使用本品过多时,应将多余软膏擦去。如果不慎吞入本品,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1. 本品应按用法用量足疗程使用,在感染未被完全治愈前,不要在症状消失时过早停止治疗。

1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对与皮肤感染有关的各种革兰阳性球菌有很强的抗菌活性,对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也有效。对某些革兰阴性菌有一定的抗菌作用。与其他抗生素无交叉耐药性。

【贮藏】

25以下,密封保存。

【包装】

铝管包装,每支5克,每盒1(启封时将管帽倒插,即可刺穿封口)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局颁标准WS1-(X-114)-2000Z

[ 参见新药转正标准第二十三册和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09B0082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64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31219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庄道澄州路口

邮政编码:300163

服务热线:4009911165

传真号码:022-24700532

公司网址:www.tskf.com.cn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肺宁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肺宁颗粒
汉语拼音:Feining Keli

【成份】

返魂草。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规格】

每袋重10g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药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10g,每盒10袋。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267200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82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柳河正通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吉林省柳河县柳河镇迎宾路99
邮政编码:135300

电话号码:04356883017

4007070777(时间:8:00-20:00,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4356883041
  址:
www.xiuzheng.com    www.xzcar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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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通用名称】

板蓝根颗粒 

【国药准字】

国药准字Z22023333

【汉语拼音】

BanLanGen KELI

【成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剂型】

颗粒剂

【形状】

颗粒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6(无蔗糖),一日34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贮藏方式】

密封

【包装及产品规格】

药用复合膜包装;每袋装10克,每盒20袋。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企业名称】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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